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调解规则启动调解
提出调解请求
调解请求应由当事人共同或由一方当事人单独向斯德哥尔摩商会调解院提出。调解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下列内容:
1、 当事人及律师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2、 争议情况
3、 当事人是否已同意调解的声明
如果调解请求由一方当事人单独提出,斯德哥尔摩商会调解院应将请求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另一方当事人应说明其是否同意参加调解。
调解请求可以用邮寄、传真或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斯德哥尔摩商会调解院。
发送调解请求的邮寄地址为:
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the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
P.O. Box 16050
SE-103 21 Stockholm
Sweden
地址 Jakobs Torg 3
传真: +46 8 566 316 50
电子邮件:
arbitration@chamber.se
注册费
注册费为500欧元,包含100欧元增值税。非瑞典公司无需缴纳增值税。
注册费请付至商会在斯德哥尔摩Danske银行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Account No. (IBAN): SE8612000000013423600950
BIC: DABASESX
VAT No. SE556095795201
汇款时请写明当事人名称作为参考。
欧盟国家公司须写明增值税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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